关于学生2013年寒假离校及返校工作的通知

  • Published: 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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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2013年寒假离校及返校工作的通知

校部各学院(系):

根据校历安排,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于2012118日课程结束,春季学期于2013225日正式上课。现将集中教学学生2013年寒假离校及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生于2013121日至2013222日放寒假。

2. 学生112日前离校的,须办理请假手续。113日至18日期间离校的,以及123日以后离校的,须向所在院系登记备案。

3. 学生应于2013225日前返校,如因故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

4. 寒假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应向所在院系学生主管备案,寒假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2013116日前,各院系将寒假留校的学生名单(含高年级学生)报学生处陈睿老师,电子邮件chenrui@ucas.ac.cn

5. 各院系应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安排好个人物品,要关闭宿舍门窗,断开各类电器的电源,关好水龙头。交通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

6. 2013225日至31日,各院系为学生集中办理春季学期注册手续。

7. 校部各院系直属高年级学生的假期安排由各院系自行规定。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