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条例》,做示范型党支部 ——电子学院9308党支部第四次党组织生活会

  • 解学辉
  • Published: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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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电子学院9308党支部在教一121教室开展了本月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自豪同志主持,9308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参会。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条例》,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会议伊始,张自豪同志介绍了《条例》出台的相关背景及意义: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随后,支部成员对《条例》进行了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分为8章,共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个领域。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性质和职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同时,《条例》中明确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村党支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社区党支部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高校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这一系列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顺应了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要求。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支部每名党员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中更加规范,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更加模范,真正把《条例》的规定与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实效,最终把9308党支部建设成电子学院示范型党支部。

撰稿人:朱曼红、张自豪

                                         :陈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