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5年)

  • Published: 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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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本专业的学生在2015年前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管理与信息技术学院与中科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共同招生和培养,从2015年起,该专业学生改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联合招生和培养。学生的培养模式不变。)

 

整合中国科学院IT领域工程硕士培养的经验,以全日制培养的方式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为信息产业输送高端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获得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的科研人才和高级IT工程技术与IT工程管理人才。

      具有前沿的IT专业知识和快速解决产业实践问题的能力;

      具有管理意识和一定的管理知识,理解管理并培养管理能力;

      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科研潜力的高端创新能力。

二、招生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 统考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85208) 
    

                     专业设置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1

 系统结构与微电子

        
       3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59信号与系统

2

 数字芯片设计

 

同上

3

 射频、模拟芯片设计

同上

4

 超高频RFID标签芯片设计

同上

5

 MEMS器件与系统设计

同上

6

 MEMS真空封装技术

同上

7

 传感器设计及工艺

同上

8

 超低功耗数模混合集成电路

同上

9

 微波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同上

10

 新型半导体器件及可靠性

同上

11

 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

同上

12

 智能图像传感器

同上

13

 物联网传感系统

同上

14

 实时嵌入式系统

同上

15

 无线传感器网络关键技术

同上

16

 无线链状物联网关键技术

同上

17

 大规模普适无线通信技术

同上

18

 无线泛在业务架构及技术

同上

19

 物联网软硬件技术

同上

         
 

      

三、培养方式

(一)学生类别与学制

     1.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为中国科学院统一招生的统考硕士研究生,转档案户口关系,毕业派遣。全程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统考硕士研究生统一标准培养。

     2.学制三年:第一年完成课程学习,第二年到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中心(所在地无锡)开展论文工作,让学生参与到物联网这个新兴的国家级的技术前沿参与课题研究和实践。

(二)学费与补助

     1. 该专业学费共3.7万,学费分两次交纳。

     2. 科研及生活补助根据学校及学院的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7.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五、免试生接收事宜

     我院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并按照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详情参见: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六、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7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北京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bjeea.cn)、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118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报名注意事项

     (1)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或院系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4)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八、复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内容。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十、录取

     我院将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十三、报考咨询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10-69671868(林老师)    E-mail:linbin@ucas.ac.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380号   邮政编码:101408

    
  
  欢迎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欢迎高校推荐优秀学生报考;欢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往届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