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程

  • 解学辉
  • Published: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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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本院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选拔原则。

   复试资格

    各专业总分及单科成绩须符合国家线要求,总分≥273,单科(满分=100)≥38,单科(满分=150)≥57。复试名单见附件1。

    报考专项计划的分数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到考生本人,请考生及时查收并进行确认已收到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报到时,出示并提交相关材料:

    1.审核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2.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述,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2);

    (2)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3)英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其他自愿提供的材料;

    请按上述顺序将(1)-(6)材料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8份,所提交材料为复试专用,概不退还。

    3.提交《政审表》原件一份,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含个人自述和评委提问。

    自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果、兴趣爱好、社工经验、对报考专业的认知及未来规划等。

    评委提问主要包括:业务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业务能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覆盖范围为大学阶段本学科专业的相关课程。重点考查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及科研潜力等。

    2.外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水平与口头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能用英语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并能就某个话题进行连续性的英语表达。

    3.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工作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和其他潜质、特长等内容。

   六、纪律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成绩核算

    复试的各项内容均以百分制打分,其中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3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对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调剂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学院预计有少量电子信息等专业调剂名额,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相关学院或研究所的考生。具体调剂公告将另行发布,请有意向申请调剂的考生近期注意关注网站通知。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未被我单位录取的考生,请考生及时与其他招生单位联系,申请进行调剂录取,我们也将尽力协助做好调剂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649886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提交材料不合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我院相关招生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要求执行。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10-69671868

      邮    箱:eece@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

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