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 解学辉
  • 日期:2021-08-30
  • 15775

  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电子信息085400;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电子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各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我院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外国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国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学院网站(https://eece.ucas.ac.cn)了解招生信息,查阅专业目录,确定感兴趣的研究方向。

申请人须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①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进入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21915

②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以便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2.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②个人简历(含专业、特长、获奖情况等)  

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④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⑥考生可自愿提供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专家推荐信、发表的学术论文、专业学习情况介绍等)。

申请材料发送至:eece@ucas.ac.cn,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格式:推免-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

注意: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版,所提交材料内容应清晰完整。

3.初审

我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有关申请人参加面试的具体事项,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复试和体检

①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③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④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⑤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5.录取

①我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②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③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待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导师介绍

招生导师情况详见国科大推免生申请系统,由于目前2022年招生目录尚未编制完成,待相关工作确认后将进行发布和更新。

四、其它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本通知如有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址:https://eece.ucas.ac.cn

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380中国科学院大学电子学院

编:101408

联系人:老师

话:010-69671868

: eece@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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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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