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 日期: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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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号,附件1)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4126号,附件2)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和我校发展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正式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见后)。

院公派留学资助范围暂不包括:(1)已获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4)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5)已享受国家或院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1.高级研究学者

基本条件: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国科学院“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人员。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的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标准执行。

2.青年访问学者

基本条件:支持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含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访问学者的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标准执行。

3.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

基本条件:支持5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支持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或七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应费用标准执行。

4.成组配套

基本条件:结合大科学工程项目、大科学研究中心和重点科研项目等需要,支持50周岁(含)以下的人员以成组配套形式派出。团组配置一般为3-5人,其中学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2人。团组需统一派出。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应费用标准执行。

三、申报说明

1.2015年起,凡申请院公派留学计划中“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或“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首先申报2015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如未通过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相关材料的(即由高校或其他地方作为受理单位的)申请人,需补交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材料视为不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报条件。

2.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调整为12个月。

3.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PDF版)。正式邀请信/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3)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4.2015年度起,院公派留学外语水平要求(针对2015年度青年访问学者项目、支撑和管理人才项目)将基本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4)。但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5. 来自中国科学院非官方消息(美国国务院网页并未公布,可能属各院校自己的要求),美国政府将于2015年启动新的签证政策,其DS2019表可能将实行新的政策和语言水平要求(只认可雅思、托福成绩),拟申报2015年国家/院各类留学项目赴美国的人员在获取美方邀请信同时请务必向对方确认发放DS-2019表的条件。

6.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的研究特点、学科布局与发展方向,结合承担的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中,遴选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推荐人选。中国科学院将对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人员予以优先支持(此类人员请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并提供相关材料)。

7.“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人员均须按院公派留学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报送相关材料。

8.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获得院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项目执行不力,中国科学院将核减或暂停我校的院公派留学计划。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项目人选条件要求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项目每单位(部门)限报1人(项),对于管理支撑与服务人员,确有需要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2.提交材料:

1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5)。

2)系统生成的离线文件wordxml文件。请下载项目申报表离线模板(附件6和附件7),启用宏后开始填写,申报项目排序均为1/1,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按钮,生成xml文件,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3)申请人(团组)邀请信复印件。

4)单位推荐意见。

5)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仅针对未通过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相关材料的申请人)。

请各单位(部门)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于2015120前报至人事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zhangyuxiu@ucas.ac.cn。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合适人选,上报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联系人:张玉秀

联系电话:6967109388256010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号).doc    
附件2.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3.国外邀请信内容要求.docx    
附件4.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docx    
附件5.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6.个人项目模版2015.doc    
附件7.成组配套申请表2015.doc